河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共351处,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5处、石窟寺及石刻9处、古建筑128处、古遗址78处和古墓葬21处,另有5处与此前已核定公布的省保单位合并。迄今为止,河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达到1521处。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河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文化遗产保护,切实提升河南文物基础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文物在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把丰富的文物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为河南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是河南文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自公布第七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以来,河南省文物保护研究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一大批真实性、完整性突出且保护较好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社会各界普遍重视。随着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推进,河南迫切需要公布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型和内涵丰富,覆盖面广,比如:考古新发现中的余庄遗址、时庄遗址、战国卷长城遗址等;万里茶道中的太行陉窑头段、赊店北大石桥等;民国时期文物中的开封本笃修女会旧址、河南参议会旧址、许昌英美烟公司旧址等;新中国成立以来文物中的郑州大学早期建筑、伞兵教导师大礼堂旧址、洛阳耐火材料厂旧址等;革命文物中的中共油坊地下联络站旧址、中共洛阳组诞生地、过山庙红二十五军长征宿营地旧址、嵖岈山三军会师地等。这些文物都是在新的认知基础上,得到充分发掘推荐产生的,是在坚持“价值第一”的基础上,重点推荐的新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体现并引领河南文物事业发展规律的一批重要文物。
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是河南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基本举措
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升河南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的整体效果,增强文化自信。
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河南各地掀起新一轮文物保护、研究和管理利用的热潮,文物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作用愈加彰显。
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是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在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前,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70处,存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级分布不够合理的现象,亟须进一步优化提升。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省保数量达到1521处,国保与省保比例达到1∶3.6,基本处于合理范围。同时,为更好保护文物,将一批有重要价值的新发现文物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使其置于更高一级的法律规范保护和管理之下,有利于依法严惩和震慑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从根本上保证重点文物的安全。
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公布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逐步加大研究、保护、利用投入力度,进而提升文物集中历史片区整体保护效果,有利于推动文物所在地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是河南文物基础工作的递进提升
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是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精心组织开展的一次文物保护单位升级申报。此次申报着力探索文物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第一次实现了全流程网络申报。在此过程中,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河南省文物局制定了详细的申报遴选工作方案,印发了《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与遴选工作指南》《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信息采集标准》,通过各地市组织推荐、遴选组初审、省内专家网络投票、专题会议评选以及专家现场复核等一系列严格流程,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精准选定了一批具有重要价值和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次申报还采取网络无纸化填报,并将文物“四有”基础工作、产权确认、文物构成等重要信息设定为必填选项,保证了申报数据规范、精准、有效,为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后期管理利用奠定了基础。
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一直作为河南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河南省文物局充分征求和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一大批价值较高的文物,通过建议信、提案等方式得到推荐申报,及时充实到备选名单中,成为社会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新实践,为以后争取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文物保护提供了经验。
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以后,河南省文物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科学保护,推进合理利用,积极指导各地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优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础工作,以实际行动推进河南全域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提档升级,促进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全面提升。(河南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