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旱灾害,自古有之。邓拓先生在《中国救荒史》中称:“从公元前18世纪,到公元20世纪,将近四千年间,几乎无年无灾,也几乎无年不荒”。可以说,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与各种灾害搏斗的抗争史。纵观古今,无论是未知突发的病毒瘟疫还是频繁多发的自然灾害,人们在与各种灾害作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智慧。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藏《癸甲振灾记》即为晚清地方赈灾活动的一个缩影,其体现的以民为本的救灾理念、因地制宜的救灾举措和环环相扣的监督机制至今仍具有借鉴意义。
《癸甲振灾记》为拓本(剪裱本),原碑早已不存,其内容是记录1893年(癸巳)和1894年(甲午)醴泉县令顾曾烜领导和组织的一次全县范围的赈灾活动。顾曾烜,字晴谷,号升初,世居江苏南通城西,清光绪九年(1883)进士。顾曾烜曾在陕西耀州、醴泉、郃阳等地为官,后以足疾归乡。据碑记记载,光绪十九年(1893)二月,顾曾烜任醴泉知县,当地久旱不雨,“醴之人闵旱三四岁矣”。此外,醴泉地势陡高,凿井汲水相当困难,虽县域周边有河流经过,但无法引水灌溉,“岁之丰凶以得雨为断”,农业生产几乎全部靠天收。面对愈演愈烈的旱情,顾曾烜组织了一系列的救灾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多措并举 缓解灾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灾害的形成有一个时间过程。同样,缓解灾情也非一日之功,需要多种手段予以应对。为缓解持续的旱情,顾曾烜通过缓征赋税、借贷抢种、设局筹赈三项举措予以应对。首先,顾曾烜迅速将全境受灾情况如实禀告上级,请求官府缓征法定赋税,“凡正供之隶于司库道仓未及征者,概予展缓”,碑记中还对缓征的银两数字有翔实记载,如“缓征民地正银五千六百三十二两五钱,耗银二百四两四钱二厘”等。这一举措无疑有效减轻了灾民的负担,缓解了官民之间的矛盾。其次,该年“秋雨霑足”,适宜耕种,然而频年积歉已致十室九虚,为鼓励灾民抓住短暂的雨水时机,顾曾烜“悉出义仓谷贷之……赁牛而耕,赁种而播”,以此期待来年的收成。当然,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此时播种距收获尚有八九个月,难解燃眉之急。面对嗷嗷待哺的灾民,顾曾烜又禀告上级官员,筹设赈局,以救灾民。
查清灾况 精准施策
顾曾烜礼延县邑绅士担任董事,又争取当地贡生、生员等十余人协助,组建起赈局的人员队伍。另外,他令南东北三乡(治西一二里许即非县境),造具应赈户口,限日呈核,全面了解县内受灾情况,为精准救灾提供基础。据统计,醴泉县“凡六百馀村,应赈者三之二,民卫约十五六万口,入赈者四之一”。为防止胥吏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灾情,顾曾烜又组织人员,深入村镇,“按籍而稽,续有裒益,汰其所不必赈者”。
在准确掌握受灾户信息的基础上,顾曾烜根据各户家境及受灾程度不同将灾民分为极贫和次贫两个群体,极贫之家大人月赈粮七升五合,小孩减半;次贫户则大人五升,小孩三升。赈济灾民不搞一刀切,这样的区分既体现了公平公正,也利于节约口粮和提升赈灾实际效果。顾曾烜在考察和掌握全域灾情后,将赈局析分为四,“酌量道里远近”,合理划分各赈局施赈范围,又将“某日赈极贫,某日赈次贫,某村赴县城,某村赴某镇”等信息提前公示,让饥肠辘辘的灾民就近获得赈济,免去了他们长途奔波之苦,也减少了人员过度集中和拥挤引发次生灾害的隐患。
过程严密 环环相扣
为防止灾民冒充和重复领取赈粮,在逐一核查灾民信息时,对确需救济的灾民发放赈票,赈票上书写“某乡某村极贫某户/次贫户,大若干口,小若干口,月赈粮若干”。到了放赈之日,灾民按村庄顺序逐一传进,先至验票所,朱钤其票,标明是第几赈;再至散粮所,按数量给粮,又朱钤其票,曰某局散讫。施赈初始,有少部分灾民认为赈票不符合自身实际,提出应追加赈票,还有一些无票的民众现场索要赈票。然而,前期的精准摸排和施赈现场的环环相扣,使得这些吵嚷终难形成气候,领粮灾民逐渐“序入序出,竟日若无事者”。
通过前期摸排,发放赈票确定赈济对象及施粮多寡,这一方式并非顾曾烜首创。晚清著名善人余治毕生致力于行善劝善,他编撰的《得一录》中曾专章介绍其创立的粥店之法。粥店采取“半价发卖”的方法,提前排查贫户情况,“先查给粥票,照票发筹,照筹发粥,临早随晚,或多或少,听其自便”。如确系极贫之户,无钱买粥,则凭票半给。这种凭票“半价发卖”的方式虽无施粥之名,却有救饥之实。余治足迹曾遍及江南,善声远播,其弟子、友人众多,形成了一个以余治为中心的慈善群体,对晚清慈善事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互制约 有效监督
癸甲赈灾中,顾曾烜善于整合多方力量,有力保障了赈灾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争取官方赈款外,顾曾烜发动本县绅商踊跃捐款,并带头捐款一百六十千文。据统计,县邑绅商共捐钱八千五百七十七千文。正如碑记中所总结的,“是役也,经越冬春百十数日,周回乡堡四百七十馀村,奔走书吏夫役三百馀人,散放极贫、次贫男妇大小丁口三万六千五百七十有五”,如此规模的赈灾活动单靠顾曾烜一人显然难以开展。在这场赈灾活动中,顾曾烜充分调动了地方乡约、胥役、士绅、官员的力量,让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稽丁口,列名氏,不得不寄之约地;缮册票,操概量,不得不任之胥役。非辅以邑绅士,不能洞悉浮漏;非临以印委官,不能止息纷呶。夫约地,群相蔽也,而莫敢抗胥役之指挥;胥役交相蒙也,而无能掩绅士之闻见;绅士与胥役可曲庇也,而未必不败于官长非时之察;官长与绅士可潜结也,而未尝不发于灾民不平之鸣。是故,事以众力共擎而集,弊以众情互掣而除”。在传播手段有限的时代,信息往往难以快速发布和扩散,民众也难以对赈灾等大规模救济活动形成及时有效监督。此时,赈济活动的制度设计和赈济人员的相互监督尤为关键,成为堵住漏洞,消弭隐患,保证各项政策有效落地的重要手段。
关于癸甲赈灾在《醴泉县志》中有这样的记载:“知县顾曾烜开局赈济,拯救得法,死者无几”。明末清初,著名散文家魏禧好为善人著说立传,其曾对比不同类型善举,认为诸多善举中“赈饥之事尤为难”。因为“部署不得其方,则挤沓纠纷而饥民死;分给不均,则饥与饱偏胜而饥民死;水火之剂不调,则溃腹胃伤而饥民死;不能察在事者之侵牟,则金粟中饱,财不继而饥民死”。《癸甲振灾记》为我们真实详尽地呈现了先贤顾曾烜在醴泉的赈灾过程,其摸排精准、组织严密、施赈有序、监督有效,可谓“去四死得四生”,成为晚清地方赈灾的一次成功范例,也为当代灾害赈济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