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题词40周年 接续努力 久久为功 河北长城保护回望(上)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河北省文物局

长城,不仅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世界伟大奇迹之一。1961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北山海关、北京八达岭、甘肃嘉峪关名列其中。1987年,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首批世界文化遗产,其中包括山海关长城。河北现有12处23个长城点段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长城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伊始,即印发制度文件,对包括长城在内的文物古迹开展调查和保护。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长城保护迎来新机遇。1984年,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习仲勋为“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活动题词,在全国引发持续的长城保护热潮。

进入新世纪,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长城保护利用作出指示和批示,长城保护开启新纪元。2006年国务院公布《长城保护条例》。2019年,《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审议通过。2021年,《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印发,成为推进全国长城保护利用的里程碑。

河北长城资源数量居全国第二位,现存长城2498.54千米,包括战国、秦、汉、北魏、北齐、唐、金、明代等不同时期,建造存续上下两千年,行经9个设区市及雄安新区,涵盖燕山、太行山、坝上高原、华北平原等各个区域。全国长城保存最完整、建筑最雄伟、文化最丰富的地段,均在河北。

丰富的长城文化资源,是先人留下的宝藏,也是沉甸甸的责任。数十年来,河北持续加强长城保护工作,修复山海关、金山岭,完成长城资源调查、出台《河北省长城保护办法》《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首创长城保护员制度等等,不断探索积累长城保护经验。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河北在新时代将更好地挖掘长城时代价值,讲好长城故事,传承长城精神,擦亮长城金名片。

探索长城保护之路(1949-1990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文物保护条例》分别于1982年、1984年颁布实施后,包括长城在内的文物工作开始有法可依。河北各级政府积极推进长城保护基础工作,建立机构队伍,出台政策法令,开展调查,实施抢救保护,公布保护单位,完善“四有”等工作。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干部,是加强长城保护管理的根本。而管理机构的完善,又是伴随着国家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备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逐步壮大而实现的。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1952年7月,河北省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局成立,负责全省文化、艺术、文博等工作。1953年成立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派干部参加国家举办的考古训练班,为全省文物工作开展打下了人才基础。1981年4月,河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成立,有了专门的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河北长城沿线的市、县普遍建立了长城保护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文化局、文化馆或文物保管所。个别重要地段设立了专门机构,如1964年山海关文物保管所成立,1983年滦平县金山岭长城管理处成立,1984年“中国山海关长城研究会”成立,次年,山海关长城修复指挥部成立。长城沿线乡、村建立了相应的长城保护组织,聘请放牧员或护林员为长城保护员,河北长城保护逐渐步入有序化管理。

探究规范化管理路径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保护文物古迹,1956年,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第一批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共199处,含山海关西到万全县境的明长城。“文革”期间,包括长城在内的大量珍贵文物古迹被当成“四旧”遭到破坏。为此,山海关区颁布《关于保护文物古迹的通知》,并于1975年对带头拆毁长城的某生产队长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有效地扼制了破坏长城事态的蔓延。1980年、1981年,针对时有发生的破坏长城事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发布《关于保护长城的布告》,在各地街头巷尾张贴。省文物主管部门连续下发文件,部署长城保护工作。1982年7月,在全省文物普查和重点复查的基础上,省政府印发《关于重新公布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对第一批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整和补充,重新公布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4处,其中,战国至金代的“古长城”、明“万里长城”、明“万里长城山海关”“宣化清远楼”“宣化镇朔楼”“鸡鸣驿城”名列其中。1984年6月,《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出台,有了专门省级文物法律。此后,省政府多次印发关于长城保护的通知。1992年,省政府划定并公布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长城 (战国—金)”和“万里长城(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部分设区市、县(区)政府制定了长城保护规范性文件。

早期调查与评估

河北多次开展长城调查摸底工作。1977年开始的张家口、承德地区长城调查,在明长城以北发现战国燕、秦、汉时期的古长城遗迹三道:最北一道为秦长城,其南为燕长城,最南一道为汉长城。1981年,由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现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抽调业务骨干和各地业务人员组成河北省长城考察队,对全省境内的早期长城和明长城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队员们克服艰难困苦,寄宿在长城周边的村庄,每天背上干粮、水,肩扛测量仪器,徒步攀山越岭实测长城墙体长度,历时10年,于1990年结束,完成了明代蓟镇长城的全部考察任务和宣镇长城的部分考察任务,第一次较准确地实测出了蓟镇长城的长度。从山海关老龙头到与北京怀柔边墙衔接处为636.65千米,登记沿线空心敌楼2109座、烽火台157座、墩台227座、跨墙台86座、房基275座、关隘129座、内口门14座、堡塞城址170座,发现长城记事碑、摩崖石刻144块,收集了一批火炮、石雷等兵器,较全面地掌握了长城的规模、分布、构成、走向以及长城的保护管理现状等基础信息,为核实、匡正有关文献和史料数据,提供了科学依据,为促进长城保护管理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1996年至1999年,为配合《河北省长城志》编写,各地又开展了一次长城普查。

从未中断的修复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长城保护工作从未中断,保护理念和技术也在不断进步。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昔日雄伟壮观的万里长城大部分已成断壁残垣,破败不堪。修复,成为长城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

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包括长城在内的所有文物古迹只能采取抢救第一、重点保护、重点维修的对策。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居庸关、八达岭和山海关长城的修复工作。1952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带领古建专家对山海关“天下第一关”箭楼进行了专项考察,决定对多次经受战火洗劫的城楼进行全面修缮,由国家财政拨款4万元,首次对山海关“天下第一关”箭楼进行维修。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施的第一批长城修复项目,具有里程碑意义。1956年至1977年,由国拨、省拨资金,相继对山海关箭楼及长城重要地段进行了多次修缮。

改革开放的春风,为长城保护工作带来机遇。1979年,经过修整后的山海关——天下第一关对外开放。1983年,全国长城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河北承德滦平召开。为修复、保护金山岭长城,古建专家朱希元受国家文物局委派来到滦平县,制定了金山岭长城维修方案。1984年,金山岭长城工程共试修墙体52米,大规模修复工作也随之展开。同年7月,国家文物局安排在金山岭长城举办了古建筑及长城维修培训班。

1984年9月,随着“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活动蓬勃发展,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长城的关注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1985年1月,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河北省总工会等38家单位齐聚山海关,联合发出修复山海关长城社会赞助活动倡议。据统计,从1984年9月至1985年3月,仅上海市参加捐助活动的人数逾86万人,捐款总额达70.96万元。根据上海、河北两地的协议,这笔赞助款专项用于修复山海关长城。1985年6月5日,“上海—河北修复万里长城山海关老龙头”开工典礼在老龙头举行,留下一段冀沪联手保护修缮长城的佳话,并立碑记之。当年,河北省“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活动共筹集社会各界赞助款约216万元,对山海关、金山岭、九门口等长城重要点段进行了保护维修。

此后20年间,河北省长城修缮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护措施更趋于多元化,对域内长城多个重要点段进行了修缮,为保护长城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长城旅游打开了新局面。据统计,自1952年至1999年,累计投资4900多万元,相继对山海关长城及相关古迹进行重点维修、修复,使老龙头由原来的残垣断壁发展成为当时“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1991年7月1日,位于“天下第一关”脚下的山海关长城博物馆落成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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