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北省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结系列涉文物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
2023年6月,被告人李某、陈某等人在湖北省当阳市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作案被查实后,供述多次将涉案珍贵文物通过胡某等人倒卖至武汉、宁波等地,最终案发。
一审判决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件11件21人,涉及一级文物18件,二级文物26件,三级文物37件,一般文物778件,是该院迄今为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文物数量最多、等级最高的系列案件。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该系列未结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之中。
涉文物类犯罪通常涉及文物盗掘、贩卖、走私等犯罪行为,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该案由沙洋县法院审理。沙洋县法院在庭审中着重审理查明盗掘、倒卖、收赃等犯罪链条及涉案文物下落,厘清被移送起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涉案文物查扣情况,审查涉案文物等级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据材料,对协助追回文物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理,综合考量各被告人作案情节、违法获利及主观恶性,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上述判决。对涉案文物、违法所得应没尽没,应缴尽缴,彻底摧毁了该文物犯罪网络。
下一步,沙洋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打击文物犯罪力度,依法严惩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行为,加强涉文物犯罪法治宣传,不断强化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曹四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