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重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幸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任务,要求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深化重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改革,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

坚定文化自觉自信,勇担新的文化使命。重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底蕴深厚、文脉久远、文化遗产富集。全市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近2.6万处、可移动文物148.2万件、非遗代表性项目5170项。保护好传承好这些珍贵文化遗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文化遗产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很大突破。但同时,还存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基层文化遗产保护力量薄弱、文物科技创新体系尚不完善、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水平还不高等问题。推动全市文化遗产事业改革发展,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自觉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放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推进,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重要关系,着力统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着力培育特色文化新标识,着力激发历史文脉新活力,着力构建保护发展新格局,建成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让沉睡的文化资源活起来,延续城市文脉、厚植城市底蕴,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一座“承千年文脉”的文化强市。

构建统一监管的体制机制,提升文化遗产监管效能。立足实现系统集成、形成完整生态,整合现有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管力量,推动文化遗产统一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文化遗产事业存在的碎片化等突出问题,筑牢文化遗产保护安全屏障。推动建立协调机制。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推动建立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体责任,着力破解衔接不畅等问题。推动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优化管理机制。探索采取划归产权、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开展闲置国有文物建筑统筹管理利用试点。针对私人所有且无力保护的文物建筑,鼓励属地政府通过置换、回购等方式纳入统一保护管理利用。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试点。建立健全非遗保护机制,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依法依规推动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发挥好“文化报表”的作用,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督查,在文明创建等工作中强化文化遗产保护要求。

加强系统性保护、完整性保护,全力守护好历史文化根脉。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文物资源为核心,整体保护文物本体和改善周边环境,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协同推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适时启动文物保护法重庆实施办法和重庆非遗条例修订工作,制订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区县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评估,完善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社会监督等机制,加强保护督察与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真正让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不能挑战的国家意志。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坚持“应查尽查”“应保尽保”,高质量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三级非遗名录体系。深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程、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石窟寺保护利用工程。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力度。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建设发展。推动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率达到100%,将各类遗产的保护管理纳入市、区县国土空间“一张图”达到100%。加强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实中心城区“用地清单制”文物考古前置改革,完善“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制度和配套措施。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文化遗产“活起来”。实施标志性、牵引性工程,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着力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标志性成果。加强考古和历史研究。建好用好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系统开展重庆地域特色文化研究,挖掘提炼重庆文化物化标识。深入推进“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巴蜀文明进程研究”和“蜀道考古研究”,推动川渝宋元山城遗址考古研究纳入“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拓展文化遗产传承途径。建好用好红岩文化公园、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加快推进市级重点文博设施建设,创建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巴蜀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更好满足人民多样化、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持续推进涪陵白鹤梁题刻和埃及尼罗尺题刻联合申遗,以及钓鱼城遗址、川渝宋元山城体系、盐业、蜀道等申遗,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为统领,打造文博研学精品项目,建设成渝古道、川渝石窟寺等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发展博物馆IP授权产业,推出特色鲜明的文博文创产品,建设中国文物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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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支撑、科技赋能,护航文化遗产事业改革发展。推动构建与文化遗产资源规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机构队伍,不断健全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释放文化遗产事业改革发展活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根据文物资源密集度认定文物资源大区、大县,推动落实文物保护人员配置量化标准。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文物考古本科教育。探索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新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推进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改革、国有博物馆“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川渝石窟寺保护传承协同机制。制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完善市、区县联动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一批具备科研能力的文物博物馆单位纳入科研机构管理。强化数字科技赋能。围绕数字重庆建设,培育文化遗产数字化新业态,开发上线“文化·巴渝文物”数字应用,科学谋划文化遗产保护“一件事”,建设非遗数据库和云上博物馆。大力推进文物保护装备产业招商引资,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创建石窟寺区域性保护研究中心、山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作者系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文物局〉党委委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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