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昀报道 近日,《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批复指出,宁波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是宁波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批复要求,《规划》应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对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宁波它山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明确,《规划》是对宁波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批复强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宁波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