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水利遗产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庞博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庞博报道  为促进陕西水利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使其在服务社会的同时更好地延续文化、经济和社会价值,陕西省水利厅日前审议通过《陕西省水利遗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认定条件,即在陕西乃至全国历史具有标志性意义或产生重要影响,与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在规划设计、技术技艺、材料工艺等方面具有先进性、适宜性和创新性,具有除害兴利、兴业惠民、生态景观、艺术鉴赏等功能;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水理念、价值观念与道德精神,所处历史时期具有先进性、独特性、代表性或唯一性,反映同时期社会风貌;保持较好的完整性,具备良好的保护或利用基础,已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建成或传承时间不少于80年,具有红色革命文化的不少于50年。

《办法》对于陕西水利遗产保护利用和日常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的解决策略具有针对性,为开展水利遗产保护利用提供政策依据;规范申报、认定、保护、发展、管理等内容,对于水利遗产日常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紧扣中央、陕西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有关精神,立足陕西水利实际、遗产赋存和保护利用现状,突出水利遗产的管理全过程。

据统计,目前陕西1950年前遗存至今水利遗产和历史典故、民俗传说等非物质水利遗产500多处(件),其中郑国渠、汉中三堰、龙首渠引洛古灌区、凤堰梯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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