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博物馆让文物活起来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纪云飞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体现了新时代对文物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立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着眼于实质性地解决文物保护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意义重大。

浙江省博物馆(以下简称“浙博”)始建于1929年,经过95年的发展,实现了从西湖时代、运河时代到之江时代的跨越,已成为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博物馆。馆藏文物及标本十万余件,文物品类丰富,年代序列完整。其中,河姆渡文化遗物,良渚文化玉器,越窑、龙泉窑青瓷,历代书画和金石拓本,历代漆器,革命文物等都极具地域特色及学术价值。在首届全省博物馆“百大镇馆之宝”评选活动中,浙博21件藏品入选。近年来,浙博立足文物资源禀赋,积极担负起构建文物保护大格局的使命,推动浙江省文物保护体系的建立,在藏品保护、展览展示、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对外交流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有效推动文物的活化利用。

一是挖掘阐释。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明确了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的工作方向。第三十七条也明确了博物馆应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

浙博通过拓宽策展理念,重塑多样化展览体系,探索项目库和独立策展人制度,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反映时代精神。“浙里不止小康——八个窗口看精彩浙江”展览入选2021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重点推介项目。“浙江一万年——浙江历史文化陈列”获评第二十一届(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精品奖。2023年8月29日,浙博之江馆区正式启用,以“思想高度、视野宽度、学术深度、人文温度”为原则,构建了“159”的多样化展览体系。自开放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观众络绎不绝。近期推出“问羽:宋代的自然与艺术世界”“投龙——从山川祭祀到洞天福地”等展览,引发社会热议。积极与地县博物馆联合办展,启动“红船从‘浙’里起航——中国共产党在浙江(1921—1949)”“共和国足迹·浙江印记——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省革命文物巡展”等,让革命文物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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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宣传教育。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创新传播方式,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营造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明确了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的细化要求。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明确了博物馆需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浙博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4月18日,联合浙江卫视策划《国宝搬家记》活动,讲述浙江璀璨历史文化和国宝搬家故事,直播当天,超360万观众观看,微博相关话题阅读量超4066.3万。同年12月,携手央视《中国国宝大会》举办“国宝守护计划”活动。2024年,浙博文物登上央视新闻联播20余次,最高阅读量突破350万。同年11月,成立“浙江文物寻宝团”,推动文物保护、传承、传播,吸引更多有志之士参与文物保护。

三是科学研究。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加大考古、修缮、修复等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明确了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内容。第一条、第五十条明确了科学研究工作重要性。

浙博在文物技术保护科研方面硕果累累。持续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利用藏品资源进行学科研究。与浙江大学科研团队联合申报的“冷冻干燥稳定出土饱水木质文物技术研发和应用”项目获得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出水木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于2024年结题。“临安市馆藏水丘氏墓出土瓷器保护修复”“松阳县博物馆馆藏南宋剔犀漆器保护修复”等项目获得“2021全国十佳文物藏品修复项目”“2022全国优秀文物藏品修复项目”等荣誉。浙博还牵头成立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协会文物数智化与博物馆发展专业委员会,在文保信息化领域开展深入研究。

四是有效利用。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明确了文物有效利用的前提、原则和实现方式。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五条强调了通过文物讲解促进文物有效利用。

浙江省博物馆积极拓展文物资源利用途径,注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荣获“2022年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作为全国博物馆文化产品示范单位和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之一,浙博牵头组建了“浙江省文澜阁博物馆商店联盟”,有效促进了省内博物馆资源的整合,实现了联盟成员互利共赢。“十里红妆”系列产品获评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优秀成果。此外,浙博致力于打造高素质志愿讲解队伍,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志愿讲解水平。志愿讲解员董臻在首届“博协杯”全国博物馆讲解大赛决赛中荣获志愿组一等奖。

五是国际交流。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支持开展考古、修缮、修复、展览、科学研究、执法、司法等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明确了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工作内容。第二十二条补充了对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的表彰奖励内容。

浙博于2022年成立“浙江省国际文博交流中心”“浙江省公共文化国际交流基地”,以搭建国际化交流平台为职能,统筹全省各地市文博资源,创新文物资源利用和转化。2023年,与7家文博机构联合推出赴美国克利夫兰艺术博物馆“中国的南方天堂:来自江南的宝藏”文物出境展览。此外,还与大都会博物馆、大英博物馆、法国吉美博物馆等国际知名博物馆开展学术交流与展览合作,推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

浙博将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加强藏品保护管理,提高陈列展示水平,深化科学研究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发挥社会教育功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完整的征藏体系,推出与国家战略、办馆宗旨、公众需求紧密契合的展览,承担国家重要文物保护、研究、展示和传播任务,强化馆际交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学术研究、精品展览、活动策划等领域立标杆,在展览展示、藏品保管、文物修复等方面对省内博物馆提供技术支持,加强业务联系与资源共享,通过优化服务汇聚人流、广聚人气,积极探索省馆带动、多级联动的公共文化生态圈,推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积极帮扶中小博物馆,以文化之力助推乡村振兴。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全国文物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引和标准。浙江省博物馆将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坚决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以“现代化、数字化、国际化”为目标,致力于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继续忠诚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向世界讲述好“浙江故事”,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浙江篇章贡献浙博力量。

(作者系浙江省博物馆党委书记、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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