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矿冶遗址保护范围划定思考——以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为例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曹文哲

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位于吉林省临江市六道沟镇辖区内,是唐、五代时期一处重要的冶铜遗址。该遗址是一处综合类古矿冶遗址,集开采、冶炼、运输、居住、祭祀、防御于一体,为了解当时东北地区少数民族政权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与中原政权的来往交流,提供了重要依据。

该遗址发现于1960年。1984年,浑江市文管办进行了考古调查;在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4年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分别对遗址进行了调查和试掘,陆续发现矿洞、炉址、水井、房址、炼渣等矿冶遗存。

保护范围即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其周边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确定的法定保护空间。2021年3月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助推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进程,要求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当前,保护范围新划、补划、修正等划定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

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中,古矿冶遗址是一类特殊且稀有的古文化遗址,是我国手工业时代先民开采、冶炼矿产资源遗留下的物质遗存。该类遗址保护范围的划定,在借鉴已有划定经验基础上,还应为遗址文化内涵阐释、采冶遗留病害治理和资源复采矛盾协调预留保障空间。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提供了案例参照。

遗址原保护范围评估

2000年,临江市政府借助申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契机,为遗址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两片区域。划定思路为遗址本体外延1000米作为保护范围。第一处保护范围以宝山镇“西大顶子山”为中心向西至大冰湖沟源,向北至老黑顶子沟、向南至公路约20平方公里;第二处保护范围自桦皮甸子遗址始,沿鸭绿江而上至七道沟止,约40平方公里。

但原保护范围内大面积未分布遗址,且划入其中的桦皮甸子遗址,其文化属性并不属于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更重要的是,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的遗存密集区未划入保护范围,无法约束采矿建厂、倾倒废渣等遗存破坏行为。

遗址现保护范围划定思路

2013年9月,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获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规划立项。2014年12月,临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式委托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吉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承担规划编制。2023年2月,吉林省政府依据文物保护规划调整并公布了该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的划定应遵循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可操作性的划定原则,基本步骤包括确定保护对象、研判安全保障空间、协调修正最终边界等。遗址在遵循上述原则和步骤基础上,基于当前考古依据不足的客观困境,首先将已探明的遗址本体及其历史环境作为保护范围划定的基础,之后综合考虑遗址内涵研究阐释、采冶遗留病害治理、资源复采矛盾协调等保护空间需求,初步确定了保护范围的大致轮廓,最后通过空间类规划协调、行政区划边界、永久地物标志等修正了最终边界。

保障已探明遗址本体及其历史环境完整纳入

根据已有考古工作成果,遗址整体可分为古矿洞区和古冶炼区两片区域,目前已发现14处矿洞、10处冶炼址或居住址,此外还发现房址、炉址、渣堆、采冶工具、陶器若干。遗址以老黑顶子山为中心,古矿洞均位于老黑顶子山余脉、六道沟河北岸,冶炼遗址或居住址大多位于河岸附近。二者分布均较为集中,呈现出山上采矿、山腰或山下平缓坡地冶炼的组合形态,矿洞、冶炼址、居住址附近均有河流流经,形成一条原料和燃料获取、废渣倾倒、成品运输互相配合的手工业时代生产流水线。

基于遗址的遗存构成和分布特征,保护范围划定应采取片区式划定,即将已探明的古矿洞群和古冶炼遗址群各自划归为一个片区,而非为每一处古矿洞或古冶炼遗址划定各自独立的保护范围,即点状保护,避免割裂古矿洞或古冶炼遗址之间的历史关系及其整体历史环境,保护遗址的完整性。

保障遗址内涵阐释所需空间

当前,古矿洞的内部构造、遗存堆积、文化内涵,各古矿洞之间的关系、各古冶炼遗址之间的关系、古矿洞与古冶炼遗址之间的关系,铜矿开采、加工、冶炼、铸造等技术工艺尚未明晰,更进一步的矿山开采、原料加工、成品销售等生产链和相关社会组织方式等还处于探索阶段。上述遗址内涵和价值不仅体现在已探明的遗迹遗物,亦存在于尚未探明的地下文物埋藏区,理应为其预留空间保障,将其划入保护范围。

保障遗址病害治理所需空间

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亦呈现出矿冶类遗址特有的采冶遗留病害。矿洞病害主要表现为山体塌方(1、2、4号古矿洞)、矿洞塌陷(3、10、11、12号古矿洞)、岩石风化(1、5、6、7、9、13、14号古矿洞)、洞口掩埋覆盖(8号古矿洞、铜山村冶铜遗址居住址)等,属于矿洞废弃后普遍存在的病害。其中,位于河流附近的矿洞和遗址点还普遍受到河流冲刷、水塘侵蚀的威胁,如干沟子冶铜遗址、铜山村冶铜遗址、铜山村冶铜居住址、夹心岗1号遗址等。遗址所在的老黑顶子山和六道沟河也因古今采矿冶炼作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水土流失、地下采空、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当代居民生产生活如取土、深耕种植也进一步加剧了遗存破坏、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如夹心岗2号、3号、铜山村、铜山村北岗、西大顶子冶铜遗址、干饭锅遗址等。上述病害关联性极强,需将病害附着点位及治理所需空间也适当划入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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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遗址复采矛盾协调所需空间

宝山—六道沟冶铜遗址同样面临该类遗址普遍存在的资源复采矛盾,主要表现为原临江铜矿厂废弃后的工业残留和现存硅藻土厂的生产威胁。古矿洞区内,3、4、7、8号古矿洞附近有四处原临江铜矿厂废弃的大型矿渣堆,3号矿洞附近有一处塌陷坑,隔六道沟河还有一处堆放硅藻土矿坯料的坯场。古冶炼区内分布有10处坯场。另外,8、9、10、11号古矿洞,夹心岗1号、2号、3号冶铜遗址,以及铜山村冶铜遗址的地下还存在原临江铜矿第一、二、三、四坑和第一、二、三、四中段的采空区,面临塌陷隐患。此外,由于遗址目前矿产资源尚未枯竭,临江市和六道沟镇历版城乡总体规划,包括近期编制完成的临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将六道沟镇定位为工矿型城镇,遗址未来还将面临选址建厂的潜在威胁。

基于《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此,将可能选址建厂但威胁遗址安全的点位纳入保护范围,借此规避选址建厂带来的潜在威胁,并结合渣堆、坯场清理,硅藻土厂搬迁等环境整治专项规划,最终实现遗址保护和资源复采矛盾的协调。

协调修正最终边界

为提高保护范围的可操作性,还需对初步形成的保护范围轮廓进行边界修正。当前,遗址所在的村落尚未编制村庄建设类规划,已编制的《临江市六道沟镇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范围尚未具体到遗址所在村落。从长远看,保护范围的划定需综合考虑已有行政区划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其他各类规划控制线等,避免冲突。

当前,遗址涉及多个村落,包括曲柳树村、干饭锅、干沟子、夹心岗、铜山村、西大顶子村等,保护范围的划定应避免割裂同一村庄,以致将来呈现不同发展态势,以及大规模建构筑物拆迁或居民搬迁,引发社会矛盾。结合六道沟河河道、老黑顶子山山体等高线、007乡道、各村落村道等已有永久性虚实边界,文物保护规划确定保护范围的最终边界:古矿洞区:东至六道沟河支流自然冲沟,西至六道沟河支流自然冲沟及海拔900米等高线一线,南至007乡道,北至铜山村北岗冶铜遗址地表矿渣以北300米。古冶炼区:北至夹心岗(原立新村)南村道—干沟子自然冲沟—干沟子南村道至西大顶子水库一线,西至立新村以西村道一线,南至立新村以南村道—曲柳树村北村道—曲柳树至干饭锅村道一线,东至西大顶子至干饭锅东村道一线。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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