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通知,并印发学习宣传提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学习宣传提纲》全文如下。
202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公布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200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此次是时隔20多年第二次修订,在保持文物保护基本框架制度稳定的基础上,修订和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规范。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由8章80条增加到8章101条,增加了19条、修改了75条。在学习宣传过程中应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一、修订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修订文物保护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系统谋划部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文物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着眼全面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文物保护水平,维护国家文物安全,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法治层面推动落实文物领域新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修订文物保护法是贯彻落实宪法,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社会公众十分关注文物保护法修订,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发挥文物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的作用,使全体人民共享文物事业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在修订过程中,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决贯彻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多次赴地方开展调研,多次组织论证会、协调会、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进行重点研究论证,努力让文物保护法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三)修订文物保护法是巩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文物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文物安全基础不断夯实,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文物合理利用日益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方兴未艾,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鼓舞人心,“文博热”持续升温,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锚定建成文化强国目标,把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如文物普查调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开放文物保护单位游客承载量等,最大限度凝聚发展共识、巩固改革成果,促进文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
二、关于总则
第一章“总则”中受国家保护的文物的范围,文物的分级分类,文物工作方针,文物的所有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文物保护的经费保障以及表彰奖励等规定保持稳定,要毫不动摇坚持。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一)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文物定义。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以“概括+列举”的方式明确了文物定义。文物的定义明确了,法律调整范围才能得到明确,最大程度减少分歧、凝聚共识。与此相应,法律还明确了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增加了法律实施的权威性、严肃性。(第二条)
(二)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文物工作的根本保证。新时代新征程,文物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更好发挥文物工作培育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作用,坚定文化自信,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第四条)
(三)明确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与时俱进是文物保护法的重要特征。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既坚持了实践中长期行之有效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指导方针,同时将党中央近年来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写入法律。“16字方针”与“22字工作要求”一体贯通,同时规定在法律中,既保持了指导方针的稳定性,又体现了工作上的新要求。(第十条)
(四)明确各级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当前,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有一些地方没有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旅游发展的关系,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拆大建、违法建设等情况时有发生。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建设性破坏和开发性破坏。这是各级政府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原则性规定,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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