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财产保护:军事手册》中译版序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李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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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中国国家文物局法制处组织翻译,出版了《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以下称《选编》),当时我主持了这项工作。《选编》收录的法律文件,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有关保护文化遗产公约和原则建议为主,同时收录其他国际组织通过的章程和有关宪章等,共计 22个法律文件。它是中国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第一次全面正式翻译出版的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以加强中国文物法制建设,提高法制建设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和国际文物博物馆界日益增长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需要,促进中国文物保护工作,承担起保护全人类文化遗产的义务。因此,《选编》的出版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产生了积极效应,同时对国际社会也是一项重要宣示。

三十多年来,中国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

在《选编》中,第一个法律文件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54年5月14日在海牙通过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实施条例;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议定书;关于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政府间会议通过的决议。

最近几年,在新的形势下,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刘丽娜及其团队在研究文物保护应急管理相关课题时,就会涉及武装冲突(非国际性冲突)情况下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建设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她发现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即上述公约,译名有变化)的实施指南——《文化财产保护:军事手册》没有中文版。国内很少有人知道这一指南。她在和参与维和行动的同仁以及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的教官沟通后得知,因没有中文版,他们培训时只能采用英文版,使培训的效果受到了影响;当他们在境外遇到需要预防和保护文化遗产免受侵害时,常常无从下手。当她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便开始了对《文化财产保护:军事手册》(以下称《手册》)的翻译工作。为了保证译文的准确性,她翻阅了大量相关文献,请教了不少专家学者,历经3年,前后11稿,终于在2023年初完稿。

《手册》概述了1954年在海牙通过的《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及其 1999年《第二议定书》中对武装冲突各个阶段文化财产保护的原则、具体措施以及案例,鼓励成员国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将实施《手册》的保护纳入本国文化财产军事策略中。

《手册》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专家撰写并认可的,是关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权威的实施指南,英文原版于2016年出版。现有法语、西班牙语、阿塞拜疆语、俄语、阿拉伯语版本。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直致力于推动《手册》中文版的出版工作。

新时代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强了在保护世界文化遗产领域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例如,2017年3月成立的冲突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联盟(ALIPH),旨在应对萨赫勒地区和中东地区国家文化遗产遭到大规模破坏的情况,是唯一一个致力于保护冲突地区或已摆脱危机地区文化遗产的国际基金。2022年6月,中国代表出席冲突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联盟第二届捐助方会议,回顾了2016年12月中国参与发布的应对武装冲突对文化遗产破坏的《阿布扎比宣言》的成果。

在上述这些大的历史背景下,刘丽娜博士于2023年初,联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54年公约秘书处,并获得了《手册》中译版的出版授权。2024年是1954年公约通过70周年,出版《手册》恰逢其时。《手册》中译版的出版,对中国文物保护应急管理和法规建设,对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促进各国文化交流、借鉴和发展,有着多重价值和意义。

在这里还应特别说明,刘丽娜博士在翻译《手册》时,完全怀着对文化遗产事业的热爱,以其法学与英语语言的扎实功底,在坚持正常教学、科研的情况下,用三年时间,倾力精心翻译出高质量的《手册》中译本。这种敬业精神,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夏泽翰(Khan)的赞赏,他在致西安交通大学(前)副校长席光的信中,感谢刘丽娜博士在此次《手册》中译版翻译出版工作中的付出。当刘丽娜博士告诉我她在做这件事时,我认为这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贡献。最近她把《手册》中译版二校清样寄给我,使我了解了《手册》的基本内容。从翻译角度讲,也取得了重要成果。在《文化财产保护:军事手册》中译版即将由商务印书馆付梓之时,刘丽娜博士邀我为《手册》写个序言,遂写了上述文字,作为《手册》中译版序。

《文化财产保护:军事手册》

译者:刘丽娜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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