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异”与三“疑”:关于红山文明与凌家滩文明关系的若干思考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任瑞波 凃令颖 张小雷

距今5500年左右,分布在西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和长江下游的凌家滩文化都进入到早期文明阶段,两支文化都发现了明确的祭坛和高等级墓葬,也共见部分形态非常相似的玉器。长期以来,红山文化和凌家滩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和讨论的焦点。最近,内蒙古敖汉旗元宝山红山文化积石冢出土了与凌家滩文化发现的形态相似的玉冠形器,再次将学界的关注聚焦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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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相同玉器共见的现象较为明确,但学界对两支文化或两种文明的关系认识却很不统一,有学者认为是红山文明影响了凌家滩文明,也有学者认为是凌家滩文化影响了红山文化,还有人认为二者之间关系不确定,孰是孰非至今尚未有定论。我们的意见是,讨论两支文化的关系,既要重视精美的玉器,也要关心典型的陶器。单纯器物之间的形态对比固然非常重要,但相关器物所在的“出土情境”也不可或缺。既要从宏观方面去考虑,也要从微观视角去考察,既要客观看待二者的“同”,也要清晰辨析二者的“异”。当前,很多学者多关注两个文化或两支文明中玉器的共同之处,但是对二者的区别却较少有提及。从现有的材料看,这些区别既有微观的,也有宏观的,至少包括以下八处。

第一,两支文明所在的文化体系不同。凌家滩文明和红山文明分别脱胎于凌家滩文化和红山文化,它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化系统。凌家滩文明脱胎于长江下游巢湖地区的凌家滩文化,她源自北阴阳营文化的可能性较大,但去向不明,与良渚文明究竟是否有关还未有定论,其所属的文化系统迄今不是非常清楚。红山文化是根植于东北辽西地区,属于小河西文化—南台子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小河沿文化的文化系统,文化发展脉络清晰,早晚演变关系明确。虽然红山文化从早至晚有西南方向黄河流域后岗一期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的影响、碰撞与融合,但其主根脉是从东北本地孕育而出的。

第二,出土玉器的遗址疏密程度不同。凌家滩文化的玉器集中出土在凌家滩遗址,其他遗址和墓地很少见到,整体分布非常集中,出土地点较为单一。红山文化的玉器出土地点较为广泛,遍布于整个西辽河流域,在内蒙古、辽宁和河北三地均能见到,如内蒙古敖汉旗元宝山遗址和大沁他拉遗址、辽宁朝阳牛河梁遗址和朝阳半拉山遗址、河北宣化郑家沟遗址和阳原姜家梁遗址,都能见到以玉猪龙为代表的红山文化晚期玉器。

第三,出土玉器的遗迹单位性质不同。凌家滩玉器绝大多数属于墓葬随葬品,个别出现在墓葬填土中或墓口,也发现个别祭祀性质的遗迹中有玉器。而红山文化玉器不仅在墓葬中可见,也在与墓葬关系密切的“坛”或“冢”的石构堆积中能够见到。不仅如此,内蒙古哈民忙哈遗址和喀喇沁旗刘家梁遗址的发掘表明,红山文化居址中也有典型的玉器出土。

第四,随葬玉器与陶器共存的情况不同。在凌家滩遗址前六次发现的70多座墓葬中,仅有7座墓葬不见玉器,1座墓葬只随葬玉器不见陶器,其余所有墓葬均是玉器和陶器共存,且这些陶器都是用以指示凌家滩文化的典型陶器——豆、罐、壶。《凌家滩: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之一》的分期研究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玉器在随葬品中所占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而在红山文化中,陶器和玉器共存情形与时间早晚密切相关,以牛河梁遗址为例,出现玉器和陶器共存的墓葬数量较少,年代相对偏早,与玉器共存的陶器多为彩陶壶和陶盘,只随葬玉器的墓葬数量很多,年代较晚。

第五,玉器在单个墓葬中的出土数量不同。凌家滩遗址各墓随葬玉器数量的情况各不相同,前三次发掘的44座墓葬中,有近一半墓葬随葬的玉器超过10件,少则十几件,多则上百件。2007年发掘的M23随葬玉器数量足有200件,这是迄今凌家滩文化中出土玉器最多的墓葬。而红山文化墓葬中,绝大多数墓葬随葬玉器不超过10件,目前在牛河梁、东山嘴、元宝山等大型或超大型积石冢发现的中心大墓中,单个墓葬随葬玉器超过30件的情况少之又少,如牛河梁第二地点1号冢大墓M25随葬玉器7件,M26随葬玉器4件,M21随葬玉器20件。

第六,玉器的绝对年代存在明显差异。这里所说的年代,包括了玉器的制作年代、使用年代和延用年代。凌家滩文化的玉器年代至今没有明确,因为在目前公布的凌家滩文化测年标本中,少有直接来自随葬玉器的墓葬,多数学者认为距今5600~5200年是凌家滩文化和凌家滩文化玉器较为可信的年代区间,有学者认为年代可能要更早,但缺乏足够的碳十四测年数据。红山文化墓葬出土的部分玉器有明确的使用痕迹,表明这些玉器不仅是随葬品,也是墓主或与之关系密切的人生前的使用品。根据以往的研究,红山文化玉器的年代大多落在距今5500~5000年的范围内,但随着内蒙古刘家梁遗址考古新发现和牛河梁遗址部分单位的新测年,红山文化玉器早至距今6000~5500年的可能性也开始增加,河北阳原姜家梁墓和宣化郑家沟的发现表明,红山文化玉器晚至距今5000~4500年的证据也已存在。

第七,玉器所在的墓葬形制截然不同。凌家滩遗址发现的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多数墓葬墓穴顶部没有特别的附属建筑,只有个别墓葬墓口有垒砌石块和封土现象。红山文化晚期随葬玉器的墓葬大多数为石棺葬,墓葬的分布和修建与积石冢密切相关,一些中心大墓或大型墓葬在墓内设有台阶、砌石棺,墓葬顶部砌有大量积石。

第八,共见玉器的细节和组合情况不同。红山文化和凌家滩文化共见的玉器包括C型玉龙、立人、冠、斜口器、双联璧、龟形器、璧、环等。从单个器物来看,这些相似的玉器多是“大同小异”,整体的造型相同或近似,细节相同的并不多。从共存的组合情况来看,凌家滩立人和玉鹰共存于98M29、玉冠和双联璧共存于87M15、玉龙和玉环共存于98M16、玉版和玉龟共存于87M4,这种共存现象在红山文化中少见或不见。

我们对上述两支文化多种“不同”或“区别”进行的简单总结,并非是要否定或掩盖两支文化之间的共性,而是想强调对于两支可能存在远距离交流和互动的文化,她们之间的关系颇为复杂,在开始讨论二者关系之前,最好能将 “异”和“同”都作为大的文化背景和讨论前提,而不偏废其一。诸如“红山和凌家滩大墓的墓主们在生前可能进行过互访”类似的观点虽较新颖,但还是存在不少疑点。

疑点一,交流路线问题。目前,一些学者赞成大汶口文化在凌家滩文化和红山文化交往中发挥了关键的“中转”作用,但让人疑惑的是,仅从玉器来看,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和凌家滩文化三者共见的玉器种类屈指可数,反倒是红山文化和凌家滩文化共见的玉器种类颇多。如果说是二者的交流根本没有“途经”大汶口文化,而是向西北“绕道而行”,则需要经过黄河中游的仰韶晚期文化群,但不管是哪一条路线,目前都没有交流主体在可能经过的且具有中转性质的考古学文化中显示出明确的“痕迹”。因此,根据目前有限的考古材料还很难准确说清楚两支文化的交流路线,不管哪一条路线,推测的成分都很大。

疑点二,交流主体问题。如果是两支文化或两个族群的人员进行直接“互访”,那么这种现在看来成功的交流绝非只是简单的“见面寒暄”,也不是直接将对方的玉器带回本族群,而是要在对方领地学会相关玉器的制作。因为目前发现两地相似的玉器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互访交流的人员究竟是“管理型”的上层贵族还是“技术型”的高级玉工,或是兼而有之,回答这一问题同样也包含了很多的推测成分,当然也有很大的想象空间。

疑点三,交流保障问题。相隔超过千里进行直接访问,究竟是提前知晓对方的存在,自发前往,还是完全不晓得对方,属于“误打误撞”。不管哪一种可能性成立,成功的出行至少应该包括三个环节:第一,要能从出发地准确、安全到达目的地;第二,要在目的地进行自由的活动和无障碍的交流;第三,要能从目的地准确、安全返回出发地。简而言之,既要能出得去,也要能回得来。虽然我们不应低估史前文化人群交流的愿望和迁徙的能力,但是在距今5500~5000年,少数个人能够顺利完成千里之行的行程需要各种现实条件的保障,其难度可想而知。

总而言之,上述“八异”是考古实物材料能透露出的明确信息,可以根据考古实物材料进行深入讨论,但是“三疑”则是当下仅依靠考古学似乎暂时解决不了或难以说清楚的问题,这提醒我们,不能将一些推测性较多或猜测成分较大的认识视为“定论”,也应客观正视考古学的“局限性”,理性看待考古学研究过程中的诸多“不解之谜”,至少在考古学层面,一些问题不宜强行解释或过度解读,积极借助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其他相关学科相关理论似乎是大势所趋。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边疆考古与中华早期文明研究”(项目批准号:2022JZDZ02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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