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调查工作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冀文

本报讯 日前,根据《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文物资源特点,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确定了长城、大运河、太行山沿线、“早期铁路交通”等4项专项调查。

长城资源专项调查主要任务是系统梳理“三普”及长城资源调查等数据信息,形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长城资源专项调查清单,确保长城资源数据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四普”长城调查方法、技术和计量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实地调查,实现普查数据与长城数据全面衔接。

大运河专项调查主要包括在逐一开展复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大运河相关河道、分洪设施、闸、坝、桥、险工、码头、沉船点等重点类型的普查力度,依照四普标准规范,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相关历史遗存纳入实地调查和登记范围。

太行山沿线专项调查重点围绕滏口陉、井陉、蒲阴陉、飞狐陉、军都陉等连接太行山东西的交通古道和太行山区传统村落开展。突出关隘、古道等沿线各时期、各类型文物内涵,厘清古代跨区域交流线路的走向和沿革;明确太行山区传统村落的分布和地域特点。为做好太行古陉专项调查工作,河北省四普办印发《河北省太行古陉专项调查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早期铁路交通”专项调查以唐胥铁路(唐山)、正太铁路(石家庄)、京张铁路(张家口)、津浦铁路(沧州)等早期修建的铁道线路为目标,以车站、桥梁、隧道、给水所等相关配套设施和早期工矿企业等服务对象为重点,将具有文物价值的有关历史遗存纳入普查范畴,明确早期铁道线路分布,认识早期铁路系统构成,了解近代以来早期工矿企业在铁路系统下的发展变革。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级普查机构要以文物价值认知为导向,以地毯式清查为方法,开展现场调查、数据记录、数据上传工作,把调查新发现成果纳入“四普”新发现范围,切实践行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工作要求。 (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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