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星斗之红山与良渚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张星德 卢治萍

20世纪80年代,苏秉琦先生在其著名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和“古文化古城古国”理论基础上,致力于中国文化体系的基础结构及其形成过程探究,提出了中华文明的起源“不似一支蜡烛,而像满天星斗”的文明观,中国在东南西北不同区域内,既大致独立同步演变又相互影响地发展出了各有渊源、特征和演进道路的独立的早期文明,这是最终形成皓月当空的中国文明的基础。6月18日沈阳博物馆推出的“文明之光——红山·良渚与中华文明”主题展览,以古国时代红山、良渚一北一南两个交相辉映的古国之星,诠释了中华文明起源满天星斗般的绚烂华章。

自20世纪80年代牛河梁遗址发现以来,红山文化是否已经进入了文明,一直是学术界热议的课题。尽管红山文化中存在大规模的积石坛冢和发达的宗教,显示出社会结构绝非普通氏族社会那么简单,但由于缺少青铜器、文字、城市传统文明的三大标志性要素,加之也尚未发现与中心聚落(即都邑)和发达的农业的确切证据,其文明属性一直未能获得广泛认可。直至2023年12月9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也就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第五阶段研究成果,提出距今5800年—3800年为古国时代,其又可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大约为距今5800—5200年,以西辽河流域的牛河梁遗址为代表。第二阶段大约为距今5200—4300年,以大汶口文化焦家遗址和良渚文化良渚遗址为代表。自此,以牛河梁女神庙遗址为起点的晚期红山文化在进入了文明阶段这个意义上,与良渚文明站在了同一个平台上。

“文明”这一概念在内涵上展现出罕见的复杂性,它在哲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等多个学科中均有着不同的定义和侧重点。在考古学文明起源研究中,通常将文明的出现等同于国家这一组织形式的形成。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国家“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并出现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可见,恩格斯总结的国家与血缘制社会区别的最重要的两个标志是:按照居住地来组织国民,这与氏族社会按照血缘关系来组织其成员形成鲜明的对比;超越血缘组织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

良渚古国作为政治社会的地缘国家特性,已被学术界普遍认可。其聚落单元可以分为四个层级:以反山墓地和莫角山宫殿区为核心的城邑,以汇观山墓地为重心的郊区,以瑶山墓地为重心的外围村落,以临平山遗址群落为代表的边缘村落。位于城邑、近郊区间墓地埋葬方式及葬俗方面基本相同,而远郊乃至边缘村落间也表现出基本相同的特质,表现出二者内部人群集团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其间的差异当是地缘关系的体现。构成良渚古国都城的汇观山观象台、瑶山观象台、莫角山宫殿台基、反山墓地台基、水坝、城墙、钟家港河道等工程项目,都是从良渚文化早期开始动工营建,所有工程都是围绕古城而建的,体现出良渚古城的整体规划思想。古城外围规模庞大的水利工程,据估算,仅坝体土方就需要动用860万个人工,需长期组织、调动大量资源,以及权力与制度保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公共权力是不可能实现的。

那么,如何理解红山古国的地缘性质和国家权力的存在呢?红山文化共同体的形成本身就是不同血缘族群共同为之。大约在距今6500年,燕南地区的后冈一期文化向北拓展生存空间,其中的一支越过燕山,驱赶并占领了辽西土著——赵宝沟文化居民的生活区域,迫使后者退至西拉木伦河以北。抑或希望通过以器具为代表的外在特征的一致性,减少与土著文化因巨大差异造成的对峙。前者放弃了鼎、釜类炊具,学习辽西土著制作筒形罐、斜口器,并采用之字纹作为器表装饰,而他们带来的泥质陶和彩陶技术也被制陶技艺相对落后的土著居民们学习。于是红山文化这个以夹砂之字纹筒形罐、斜口罐和泥质的盆、钵、壶、瓮等,有些还装饰有彩陶的陶器组成的器物群为特征命名的考古学文化,实质上从开始就包含了以西拉木伦河为界,隔河而居的土著和后冈一期文化移民两个不同的族群。他们分别在自己的区域内,以各自的血缘关系维系着社会组织,互不统领。他们分别聚族而居、聚族而葬,延续着自己根深蒂固的技术传统、用玉传统,丧葬习俗。之后直至红山古国形成大约七八百年之久的时间内,不断有新的外来族群碰撞。红山人对外来文化吸收不是简单的“外来品”与红山文化遗存共出,而是融合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正如苏秉琦先生在其《纪念仰韶村遗址发现60周年(代序言)》中所指出的仰韶文化因素在红山文化中,似落地生根般地成为当地文化因素之一。其中就包含人群的融入,当然他们的社会组织依然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部落。直至牛河梁遗址庙坛冢出现之后,红山文化区域发现了具有不同地域人群特征的人物雕像,反映了当时人群的复杂性;此外,在牛河梁这一明显经过统一规划的大型祭祀遗址中,共出了更早阶段西拉木伦河两岸两大族群各自保持的文化传统因素。此时他们还遵循着统一的玉礼制规范,共同受到某种公共权力的制约,这种权力显然凌驾于血缘组织之上。

可见,以牛河梁遗址为代表的晚期红山文化,与良渚文明一样,无疑具有文明的特质。然而,这两个古国之间的差异亦是显而易见的,通过“文明之光——红山·良渚与中华文明”主题展览我们也已窥见一斑。

良渚文化稻作农业发达,农业工具齐全,具备灌溉和畜力耕作能力,实现大规模集约化生产。玉器、陶器及木作建筑精美,反映社会分工发达,有专业工匠。聚落分化出中心聚落和城邑,社会分层和城乡分化明显。高级墓葬陪葬品以玉器为主,经济权力与管理权集中在贵族手中。这也正是“文明社会”中国方案认定的标准: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出现城市;社会分工,阶层分化,出现阶级;形成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及维护社会等级制度规范的礼制;出现了王权以及反映王权的高等级大型建筑和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兴建的大规模公共设施。这基本符合中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黄河、长江流域的早期文明的模式。

对照良渚文化和文明标准的中国方案,晚期红山文化则表现为农业与采集、狩猎兼营,相对而言农业欠发达;聚落缺乏分化;财富集中不明显;随葬品中缺乏玉钺类象征军权的器型。显然当时的红山文化不具备通过生产发展、财富积累、社会分化出现控制整个区域,形成国家权力的条件。那我们应当怎样去理解红山古国的诞生呢?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考古学上看到的贯穿了整个红山文化文明化进程的文化认同,这种认同始于使用的器具、室内的灶炉、墓葬的建筑与习俗等显性符号或标志的认同,逐渐发展到龙的信仰、女神崇拜、玉文化等信仰与宗教形式的认同。西拉木伦河两岸族群的文化面貌愈发一致,价值观与宗教信仰日趋接近,形成了彼此间的稳定性和适应性,这种文化上的融合为族群间的相互依赖和共存提供了积极的纽带,也使得面对距今5700年前后因西阴文化北进引发的更多的外来人群进入辽西。原本红山文化各族群间在地域和资源上的平衡遭遇了重新调整的挑战的危急时刻,红山社会能够展现出其独特的凝聚力。他们通过塑造共同的精神祖先,作为共同体内部的向心力,形成不同族群秩序化的精神力量源泉,依靠已然形成的掌握着玉器生产和特殊通神能力的、从普通氏族成员中脱离出来形成特殊的神权集团,实现了超越血缘组织的古国公共权力,走出了一条区别于包括良渚文化在内的黄河、长江流域多数区域文明进程的,从族群多元、到文化一体,到古国制度创制的文明化模式,体现了中华文明起源的多元性和多样性。

如前所述参与缔造红山古国的人群,包括了考古学上的辽西土著文化、后冈一期文化、半坡文化和庙底沟文化等不同系统的族群,他们也都是之后形成中华民族的主要成员之一。所以,红山文化的文化认同,包括龙文化、玉文化、慎终追远等价值观和信仰,得以生生不息延续下来,成为中华民族成员永久而深远的集体记忆,成为其共同体文化特质中最早最深层的基因。

红山与良渚作为满天星斗中充满活力的古国文明之光,与其他地区早期文明一起,共同为其后集大成的王国(方国)文明照亮了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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