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先五重” 纵深推进廊桥保护工作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福建省文物局

作为全国现存古廊桥集中地,福建现有廊桥537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8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3座,一般文物点340座,其中,12座木拱廊桥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廊桥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工作要求,吸取万安桥火灾事故教训,从“五先五重”入手,全方位推动廊桥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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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优先,重在意识增强

坚持保护第一,明确廊桥保护在文物保护利用生态系统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以廊桥分布密集地宁德市、南平市为重点,推动建章立制。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措施》,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印发《福建省廊桥保护行动三年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成立省级廊桥保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系统加强全省各级别廊桥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市县先后出台《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南平市文物安全十条措施》《政和县文物保护单位廊桥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加强保障。

安全优先,重在排查预防

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挂包文物保护单位制度,采取亮姓名、亮单位、亮职务、亮照片、亮联系方式的“五亮”做法,明确各级别廊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国保每周两次,省保一周一次,市、县保及一般文物点一个月一次”的廊桥巡查制度。将屏南县列入全省“文物保险+服务”试点项目,将屏南县屏城乡龙津桥列入文物安全保护新材料试点应用研究项目,创新探索廊桥保护新模式。今年5月以来,全省集中开展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文物建筑20430座(处),实现廊桥文物建筑排查全覆盖。

经费优先,重在日常维护

加强廊桥日常保养维护资金保障,明确要求县级文物部门每年列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廊桥“岁修”计划,市、县(区)每年均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属地廊桥调查和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以来,国家文物局给予福建大力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批,将万安桥修复工程纳入重点项目,下拨资金700万元。福建省累计下达专项资金4532万元,支持重点项目44个,安消防工程涉及廊桥34座,同时,更加注重向低级别廊桥倾斜保护资金;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投入306万元开展廊桥专项调查及83座廊桥文物的精细化测绘工作。宁德市,南平市等市、县(区)累计投入4060万元,实施了118座廊桥修缮工程。

公用优先,重在活态传承

推动宁德、南平等地以传承非遗文化为基础设立研学基地、技艺传习所、廊桥工坊等,加强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保护传承。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社会认知。邀请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走遍中国》栏目组到政和等地拍摄制作《廊桥寻宝》专题片;举办“廊桥申遗 全民助力”闽浙木拱廊桥全国高校主题展。全力推进廊桥主题游径建设,在2024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福建主会场活动上,发布“闽浙木拱廊桥主题游径”等5条文物主题游径,打造文旅融合新亮点。

申遗优先,重在管理提升

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围绕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目标,推进保护,检验成效,提升层次,打造精品,使申遗与廊桥保护相得益彰。福建省会同浙江省编制发布《闽浙木拱廊桥保护管理规划》,在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召开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寿宁)推进会,推动两省七县组建中国闽浙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县市联盟,签署《中国闽浙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联盟协定》《中国闽浙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联盟章程》,建立申遗合作协调机制,形成廊桥保护申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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