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与铭文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重要实物资料。南昌汉代海昏侯墓出土二件刻有“昌邑籍田”铭文的青铜鼎和青铜豆形灯,为目前考古界首次发现关于西汉诸侯王国籍田仪礼的实物资料,可补文献记载的不足,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和讨论。
海昏墓出土的“昌邑籍田”青铜鼎、豆形灯
“昌邑籍田”青铜鼎,出土于M1刘贺墓主椁室东藏椁厨具库,编号M1:959,铜质,子母敛口,环形附耳,深弧腹,圜底,蹄形三足。两耳间距44.5厘米,鼎腹直径34厘米,器重9430克。鼎腹部外壁刻有7列15字篆书铭文“昌邑籍田铜鼎,容十斗,重卌八斤,第二”,整器造型规整,字迹清晰,字体穹劲。铭文“昌邑”指代昌邑王国亦或青铜鼎制造地点尚不明确。“容十斗”“重卌八斤”分别指的是该器物制造时的容积和重量,随着器物在交付使用后,它的容积和重量会发生少许改变,后期还需要重新测量。“第二”指的应该是该器物制作的批次,可见制造之初,“昌邑籍田”鼎应不止一件。
海昏侯墓还出土了一件“昌邑籍田”豆形灯。该灯由灯盘、灯柱和灯座三部分组成,通高22.5厘米,口径12.2厘米,底径10.6厘米,上部为圆形灯盘,腹壁微斜,盘中央有一钉;柱状灯柱,灯柱中部为竹节状,下为喇叭形灯座。灯盘外壁刻有“昌邑籍田烛定第一”铭文。海昏侯墓出土篆刻有铭文的豆形灯,还有“南昌”青铜豆灯和“李姬家定”豆形灯,从外形上看,三者都属于两汉时期常见的青铜豆形高座灯。
“昌邑籍田”青铜鼎、豆形灯的产地与功用
关于海昏侯墓出土“昌邑籍田”青铜鼎和豆形灯的来源和功用,墓葬整理者及相关学者均认为来自昌邑王国,为昌邑王“籍田”所用器物。按此解释,“昌邑籍田”中的“昌邑”指的应该是昌邑王,至于具体指第一代昌邑王刘髆亦或第二代昌邑王刘贺,则不得而知。以目前已有的资料,这一观点尚有待进一步验证。
根据已发掘出土汉代青铜鼎铭文篆刻习惯,多标注有地点,用于明确器物产地。如1961年西安三桥镇高窑村铜器窖藏出土2件青铜鼎,其铭文分别为“昆阳乘舆铜鼎一,有盖,容十斗,并重六十六斤,三年,阳翟守令当时、守丞千秋、佐乐工国造”“上林宣曲宫,初元三年,受东郡白马宣房观鼎,容五斗,重十九斤六两,神爵三年,卒史舍人工光造,第十五,第五百一十一”。第一件器物铭文“昆阳”指的应该是产地在颍川郡昆阳县,“乘舆”表明其为供皇室所用,“阳翟守令当时、守丞千秋、佐乐工国造”则为器物制作者的身份信息。第二件器物铭文“上林宣曲宫”指的是该鼎使用的地点,“东郡白马”指的也是器物的产地为东郡白马县,“初元三年”“神爵三年”分别为该鼎的使用时间和制造时间。1979年宁夏彭阳县古城乡古城遗址也同样出土了一件带有铭文的青铜鼎,铭文曰:“第廿九,五年,朝那,容二斗二升,重十二斤四两。今□二斗一升,乌氏。今二斗一升,十一斤十五两。”根据邬文玲先生的解读,“第廿九”为器物制造编号,“五年”为制造时间,“朝那”指产地,“容二斗二升,重十二斤四两”“今□二斗一升”“今二斗一升,十一斤十五两”分别为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容量核准数据。由此可见,两汉青铜鼎制造多标注有地名,并以“地名+用途+鼎”这一形式标记该青铜鼎的产地和功用。以此类推,“昌邑籍田铜鼎”中的“昌邑”指的也应该是该铜鼎的产地为山阳郡的昌邑县,与昌邑王或昌邑王国当不能对等关联。海昏墓出土4件“昌邑”青铜豆灯(编号000026、000040、000067、000072)和“昌邑令”五铢钱封泥匣即可加以印证。“昌邑籍田”豆形灯其来源、功用应与“昌邑籍田”铜鼎相似。
因此,海昏侯M1号墓出土“昌邑籍田”青铜鼎、“昌邑籍田”豆形灯应产自西汉山阳郡的昌邑县,铭文中“昌邑”既非指昌邑王,亦非昌邑王国,指代的应该是两件青铜器的产地——昌邑县。又该器物在海昏侯刘贺墓中出土,故可知其与西安三桥镇高窑村铜器窖藏出土的两件青铜器供皇室御用不同,当为昌邑王自身用于“籍田”之器物。
“昌邑籍田”铜鼎、豆形灯所见汉代诸侯王“籍田”
“籍田”,先秦两汉文献多有记载,是一种统治者“亲耕”的仪式,用于祈祷农业丰收,国泰民安。“籍”,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字形如一人侧身手持耒耜耕作。至西周,出现了专门用于籍田的礼仪,称之为“籍田礼”。每年春耕时分,周天子要率领群臣下田种地,是为“亲耕”。《国语·周语上》载:“及籍,后稷监之,膳夫、农正陈籍礼,太史赞王,王敬从之。王耕一坺,班三之,庶民终于千亩。”除天子外,诸侯王也要在各自封国内举行相应的“籍田”仪式。如《礼记·祭义》云:“天子为籍千亩,冕而朱纮,躬秉耒;诸侯为籍百亩,冕而青纮,躬秉耒。”按西周礼制,天子“籍田”规模为千亩,诸侯“籍田”少于天子,为百亩。
“籍田”的仪式分为五个环节:(一)礼前准备。太史观天时和土壤变化,上报天子,天子派司徒通告公卿百吏与庶民,作好行礼的准备。由司空在“籍田”上设坛,天子和百官分别斋戒三天。(二)举行“飨礼”。陈列鬯(香酒)、醴(甜酒)、王裸鬯(灌香酒),以身份贵贱、年龄长幼为序,举行“飨礼”。(三)举行“籍礼”。“籍礼”正式举行时,由后稷监督,膳夫、农正布置,太史则为王的引导,“王耕一拔,班三之,庶人终于千亩。”(四)礼毕宴飨。“王歆太牢,班尝之,庶人终食。”即先由王闻太牢的香味,再由公卿百官依次品“尝”,最后全部赏赐给庶人食用。(五)巡查和监督庶人耕作。“籍礼”完毕后,“稷则遍诫百姓,纪农协功……乃命其旅(众)曰:徇(巡行)”,即要在广大地区遍告贵族去监督庶人耕作,如遇土地未开垦的,由司寇严加处罚,各级官吏也要分批巡查耕作情况。
至两汉,文帝效古法,首开籍田。此后,两汉历代统治者都会定期举行“籍田礼”。按汉制,诸侯王国制度等同于天子,汉代诸侯王也同天子一样,同样会定期在封国行“籍田”。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昌邑籍田”青铜鼎和豆形灯即是昌邑王刘贺行“籍田”的实物证据。
两汉在继承周代“籍礼”的基础上,发生了一些变革。《汉官六种·汉官旧仪》载,立春之日:
天子东耕之日,亲率三公九卿,戴青帻,冠青衣,载青旂,驾青龙,公卿以下车驾如常法,往出种堂。天子升坛,上空无际,公卿耕讫,天子耕于坛,举耒三而已。
天子升坛,公卿耕讫,啬夫下种。凡称藉田为千亩,亦日帝藉,亦曰耕藉,亦曰东耕,亦曰亲耕,亦曰王藉。
立春到来之际,天子会选择“东耕之日”,头戴青帻,身穿青衣,载青旂,乘坐青龙乘舆,亲率群臣“出种堂”,升坛举行“籍田”仪式。此后,天子要“耕于坛”,“举耒三”,待公卿“耕讫”,啬夫“下种”后就完成了整个“籍田”仪式。诸侯王在各自封国内,也要按照天子所行“籍田礼”完成诸侯王的“籍田”仪式,但在规制、“籍田”数量上要低于天子。
“籍田”是中国古代农耕社会出现的重要文化现象。海昏侯墓出土“昌邑籍田”青铜器反应了两汉诸侯王籍田的面貌,也是刘贺从昌邑王到废帝再到海昏侯的历史见证。在器物与仪礼的背后,有着社会文化理念的延续和变革。两千年后,海昏墓“昌邑籍田”器物的出土,为我们揭开了那段波诡云谲的西汉中期政治演变,透过这些器物,可窥视两汉封国社会文化演进的一角。[本研究受江西省“双千计划”青年领军人才项目“海昏侯墓出土器物铭文资料整理研究”(jxsq2023203037)、江西省艺术规划重点项目“南昌海昏侯墓出土器物整理与研究”(YG202202I)、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手工业资料整理与研究》(21LS02)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