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是国家为保卫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海洋权益,防备外敌入侵和人员、物资非法进入,在沿海和海疆进行的防卫和管理活动的统称。海防遗存及相关设施在中国沿海各省均有分布,直接反映了当时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规划与策略。明清海防遗存作为海疆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
明清海防发展概述
中国自元代起,倭患渐起,元朝政府始设防倭海防机制。元代至元年间山东沿海多有奸盗勾结日本倭寇。《湖南宪副赵公神道碑》记载,至元年间(1335—1340),赵天纲曾奏称“山东傍海诸郡,奸盗潜通岛夷,叵测上下,数千里无防察之备,请置万户府益都,出甲兵、楼橹以制其要害,凡七十二处。”陈懋恒著《明代倭寇考略》记述,倭寇频繁入侵时间为元代初年至明代中叶,持续约300年。
明初,沿海的山东、浙江、广东、福建、辽东等地是倭寇侵掠的重灾区。为防御倭寇,明初于东南沿海建立卫所,移民实边,创立了营、卫、所“亦兵亦农”海防体系,为沿海的稳定打下了基础。
洪武三年(1370),明朝正式成立了水军。设水军二十四卫,每卫船五十艘。洪武十七年(1384),朱元璋令汤和巡视东南沿海,筹划建设海防。先后在浙西沿海筑城五十九座,设备倭行都指挥使司,募兵五万八千七百人;在福建筑城十六座,增设巡检司四十五个,水寨五座,募兵一万五千人。
按照明初军事部署的原则,“凡郡县皆立卫所”,同时设置了军寨、巡检司来补充卫所的防御体系。在具体的设置上,卫、所、巡检司都设有墩、堡来传递军情,一般卫管辖的区域面积大,设置的墩、堡相对较多,所和巡检司较少。
清代沿袭明制,但随着倭寇消亡,卫所地位开始大大下降,清初开始不断裁撤卫所,但在海口等险要处修筑炮台。此外清代将明代的卫所堡垒进一步发扬光大,形成要塞炮台,炮台的设计也进行了优化,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海防要塞系统。不过这一时期炮台的修筑水平与西方同时期的要塞炮台相比已经落后,而且由于国家承平日久,在康熙年间修筑的炮台大多已不堪使用,难以发挥海防堡垒的作用。
鸦片战争中,沿海炮台屡被英军攻陷,清政府认识到海防炮台的重要性后,开启了向西方学习军事科技的新时期。十九世纪中叶开始,清政府不惜重金在东部万里海岸线上修筑一系列模仿西方的新式炮台要塞。山东半岛作为拱卫京畿的要地,海防重要性不言而喻,清政府以山东登州、烟台、威海为重点进行了大规模的海防炮台建设,并引进西方先进炮台修筑技术,购置新式火炮,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山东沿海的海防实力。此外还在辽东半岛设立旅顺要塞,此与胶东互为犄角拱卫京师。天津作为北京门户,在大沽口也设置大量炮台。清政府寄希望于这些采用西方技术建造的炮台和外购的西式火炮守住大门,但那些海防遗存的残垣断壁却在向我们诉说着那段残酷的历史。
既往调研与反思
关于明清海防遗存调查,早在2006年就已经陆续开展,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先后开展了广东、浙江、广西、大连、天津等地的明清海防遗址调查工作。自2010年始,全国沿海各省以及地方文物部门,结合所在地海防遗迹现状分别开展了不同程度的调查工作,陆续出版了一些工作资料。
通过对既往历史学界与考古学界对海防调查研究的整理后发现,全国海防文化遗产调查研究尚存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9个方面:
遗存命名无统一标准。比如史料中记载明代卫所下设的“墩”,在不同地区调查时分别命名为烽火台、烟墩、墩台、烽燧、烽堠等;史料中记载的“寨”,在不同地区调查时分别命名为寨、军寨、营、营城、营寨等;卫城、所城在命名时,有些命名为卫城遗址或所城遗址,如烟台的奇山所城,2017—2018年浙江温州发掘明代千户所遗址定名为蒲壮所城,有些命名为故城遗址,如威海的成山卫故城、寻山所故城;有些所城命名时注明备御千户所或守御千户所,有些不注明;有些称为遗址,有些称为旧址。不同省份、地区在海防调查中都是按照各自理解来定名,命名标准非常混乱,造成同一类型遗址命名不同,给研究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
海防遗存时代标准不统一。此前上海、广东、海南三省市的明清海防调查认定的年代为明洪武元年至清宣统三年(1368—1912),内容涵盖了近代海防的遗存。而之前江苏明清海防调查则将遗存时间上限下限均做了延伸。山东青岛市曾做过明清海防遗存调查,但没有对1840年以后的近代海防遗存做过调查。诸多原因造成各省市对明清海防遗存时代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很多遗址因此没有纳入调查范围,没有采集到相关信息,有些重要的近代海防遗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因此统一标准非常必要。
海防遗存调查的范围不统一。明清海防遗址,除了直接发挥作用的卫、所、墩、堡等,还有海防官兵墓葬、家族祠堂、海防类摩崖石刻、驿递体系、海防船只的营造场所等。对于这些遗址是否属于海防遗存,不同省份的调查关注点均不相同,纳入的内容也不一致,此类信息也亟待补全。
海防遗存属性有待确认。大部分工作只是对遗址进行了点位采集和外部拍摄,并未对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有些遗址的性质暂时无法判断。比如山东沿海发现了30余处寨,根据史料记载,明代为防倭寇,曾在莱州卫设八总寨,四十八小寨,宁海卫设五总寨。但目前发现的寨并非全是史料中记载的寨。有些寨是在宋元的古寨基础上建立的,有些寨后来变成了千户所、百户所或者巡检司,有些寨一直使用到清代,有些寨则是墩、堡的守军居住的场所。这些寨在史料中记载极少,但是数量很多,形制不统一,通过调查难以判断其性质和历史内涵,只能通过考古发掘来揭示更多信息。
海防遗存保护现状堪忧,未纳入保护范围的海防遗存保护形势严峻。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土地开发频繁,未纳入保护范围的海防遗存不被重视,破坏严重,保护形势堪忧。海防遗址中大部分都是未被定级的遗存,对这些文化遗存的保护需要得到更高层级的统筹规划。
海防文物调查尚属空白。海防文物相对于海防遗存这类不可移动文物而言,作为海防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被忽略。比如明清时期使用的火炮、炮架、炮铳等设施,这些设备的使用有的历经明清直至近代,目前分布于各大博物馆,但是在各省的海防调查中均不见记载,从未做过专题系统的调查整理工作。
海防调查方式方法较传统,多学科参与度不够。在目前的区域系统调查中GIS、遗址3D建模的运用是较为普遍的,但综合以往的调查,由于开展时间较早,技术不成熟,无法得到便捷的信息技术支持,导致采集信息有所欠缺。另外多学科参与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遗址本身病害评估、建筑测绘等需要不同专业的人员组成联合调查队进行统一调查登记,将综合信息纳入一个统一的系统中。
海防遗存内在文化价值发掘不够。海防是一个分布广泛的线性遗址,由营、卫、所、寨、司、墩、堡等诸多设施组成了防御体系,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其背后还包含有明清移民、文化认同、方言等深层问题。加强对这些遗存研究保护和利用,发掘其文化内涵,发挥它们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是文物工作者应有的使命。
仍有大量海防遗存尚未被发现。明代在沿海各省份设置了大量墩堡,数量都在数百个左右,墩、堡的体量小,位置一般位于山顶,远离居民区,加之植被遮盖,不易被发现,给调查增加了难度。还有数量庞大的海防遗存尚未被发现。
小结
通过对既往工作的总结不难发现,对海防遗存的调查研究是一个庞杂而系统的工程。通过协调步骤的调查将海防遗存同历代海防文献相结合,尽可能解决遗存、文献记录不一致和不匹配的缺憾;通过调查建立起海防设施、海防人群的海防文化动态体系,从时间和空间上厘清中国海防遗存的分布规律、形态演变过程,并透过遗存实体研究中国海防的文化内核、政策演变,才能尽可能全面地复原海防文化遗产的面貌。
(作者单位: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